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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会设立程序ABOUT 分会设立程序

协会分会设立程序

1:设立人(省市级分会主席或者会长)必须是书画界人士。

2:有一定活动和发展能力。

3:有固定工作场所或者书画展厅。

4:在当地书画界有影响力。

5:在设立分会时已经介绍10人以上入会,已经基本形成协会分会主体。

6:分会成员职位一律由分会负责人安排,无需通过协会审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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